公开招标文件
招标项目名称:教学设备
二○○八年十月
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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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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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项目名称 |
学校设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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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单位 |
沈阳市教育局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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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方式 |
公开招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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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投标人 的资格条件 |
1. 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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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,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,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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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书面授权书(该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),特别说明: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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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截止时间 |
北京时间2008年11月10日10:00时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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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文件份数 |
正本一份,副本二份 |